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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就业 养老保险可跟人走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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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个人跨地区就业,养老保险金将跟人走,缴费年限将累计计算。昨日,市人社局在解读《社会保险法》时表示,困扰许多打工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题已得到解决。参保人无论在哪里工作,退休后就可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金。
   个人跨地区就业,养老保险金将跟人走,缴费年限将累计计算。昨日,市人社局在解读《社会保险法》时表示,困扰许多打工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题已得到解决。参保人无论在哪里工作,退休后就可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金。
 
  个人账户不能提前支取
 
  据了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是我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突出问题之一。这让许多打工者换地方工作时,只得采取退保的方式。但退保,实际上是提取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养老金的一小部分,退保受损的最终还是参保人。
 
  而新法规定了个人账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不能提前支取,实际上是保护了参保人的权益。
 
  因此,当参保人需到异地工作时,不能将个人账户退出来,可以办理转移手续,转移个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通俗地说,就是“养老保险跟人走”。例如你在广东东莞缴纳养老保险费2年,在重庆缴10年,那么你的个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就是12年。
 
  利于劳动力自由流动
 
  所谓“分段计算”,是指参保人员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取得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基本养老保险金。
 
  “统一支付”即无论参保人员在哪里退休,退休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将各统筹地区的缴费年限、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分段计算出来,将养老金统一支付给参保人员。
 
  因此,长远地看,这既有利于劳动力跨地区自由流动,也有利于解决不同地区之间养老金待遇差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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