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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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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襄樊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今年开始在南漳和宜城展开,今后该市的农民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购买养老保险,到了“退休”年龄按月领取养老金。
   襄樊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今年开始在南漳和宜城展开,今后该市的农民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购买养老保险,到了“退休”年龄按月领取养老金
 
  襄樊市现有农业人口389.7万人。除城中村人口、外出务工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目前全市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230万人。今年4月,我市把南漳县和宜城市列为首批试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凡是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又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员,均可参保。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以各县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缴费比例为5%至30%,由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自行选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对参保人员给予补助。
 
  参保农民如按规定缴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或一次性补缴了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年满60周岁后每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年龄在60至65岁之间的参保人,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的办法参保,年龄每增加1岁,就少缴费3年,然后按个人账户存蓄额核算并享受待遇。65岁以上者,可以不用交费,直接享受国家补贴的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但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对于农村生活困难人员和特殊重点对象,参保时将给予一定补贴。
 
  与城市居民的养老保险一样,村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同样作为村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养老保险待遇发至死亡当月,并按一定标准发放十个月的丧葬补助费,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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