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71)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杭州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一、单位部分按照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4%缴纳。
在确定单位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二、职工个人部分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其中,当年新成立单位或当年新增职工按本人第一个月工资标准确定缴费基数。
在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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