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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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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切实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科学引导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烟台市政府日前下发《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意见等文件的通知》(烟政发〔2006〕54号),明确提出了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具体工作意见。

  烟台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为切实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科学引导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烟台市政府日前下发《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意见等文件的通知》(烟政发〔2006〕54号),明确提出了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具体工作意见。

  《通知》把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责任。一是改革现行筹资方式。逐步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贴、政府扶助的筹资机制,实行个人帐户为主的管理制度,每年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投保农民进行定额补助。二是限定最低缴费标准,以保证参保农民的保障水平不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到2010年适龄农民参保率达到100%。三是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养老保险资金从当地政府批准的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和抵交,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各县(市、区)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统筹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通知》还就农保基金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农保经办机构列入财政拨款、明确人员和机构性质等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截止5月底,烟台市已收取农保费1.8亿元,年内将突破2亿元,再创历史新高。目前,烟台市劳动保障局和有关部门正在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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