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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后养老保险交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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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镇个体劳动者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市(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百分之十八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关于辞职后养老保险交纳的问题。

  问: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整五年现在打算辞职,想知道辞职后养老保险如何交纳:

  1,到何处交纳?

  2,一年金额大概是多少啊?

  3,去交纳是否需要用到身份证呢?

  答复:

  基本养老保险部分,你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补缴中断四年的养老保险费。以陕西省有关规定为例: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有关条款。

  第九条第二款城镇个体劳动者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市(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百分之十八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三条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前,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第十四条职工、个人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已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管,以后继续缴纳的,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第二十五条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的,其个人帐户继续保留,储存额继续计息。

  注意:

  1、请到原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和办理有关手续,一般情况需要提供在原单位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手册、原单位辞职证明文件、身份证等资料,补缴中断四年的保险费需要缴纳本金+利息,还可能会加收滞纳金(规定按千分之二收取,各地减免滞纳金的政策不一,如不能免,尽量通过关系找领导批字吧)。

  2、你现在西安打工,如果今后该企业参加社保,或流动到已参保企业,可在企业参保缴费,离职时将个人账户转回原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相应时段在原籍地免缴社保费(注意相互衔接,不重复,不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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