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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和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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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领取的方式和标准投保人年满六十周岁当年开始领取养老金。根据本人的交费积累,按国家规定确定领取标准。由县级农保处负责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领取养老金账户,按月领取。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够十年身亡者,其保证期内的养老金可以继承或用于支付丧葬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和领取标准

  参保条件凡烟台市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公民为保险对象。外出务工经商者、服兵役者,应参加户口所在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招工、提干、考上大中专等农转非者,及户口从本县、市、区)农村迁往外地者。可退出本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年龄以二十周岁为起点,满六十周岁停止交纳。

  参保方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个人交纳的保险费和集体补助,分别记在个人名下。集体补助以村、乡镇企业为单位。具体补助的方式和标准由村或乡镇企业确定。个人缴纳或集体补助可以根据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整。

  交纳办法乡镇企业职工一般以企业为单位,其他人员以村为单位收取,按年交纳,也可一次性缴纳。

  领取的方式和标准投保人年满六十周岁当年开始领取养老金。根据本人的交费积累,按国家规定确定领取标准。由县级农保处负责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领取养老金账户,按月领取。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够十年身亡者,其保证期内的养老金可以继承或用于支付丧葬费。投保人保证期后健在者,继续领养老金直至身亡。投保人在六十周岁前身亡,个人交纳的全部本息退给其继承人。投保人从本县(市、区)迁往外地或农转非者,可将其保险金转入迁入地养老保险机构。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投保人养老金给付权益不得转让、抵押、还欠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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