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由原929元,调整到1030元,增加了101元,提高幅度为10.87%,在省内率先突破千元关。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系列利民惠民政策带动下,我市生育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很多待遇项目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前列,切实维护了参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来源:无锡新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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