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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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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确保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6月1日起,这部分单位将按照《本溪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缴纳生育保险费并补缴1-5月份的生育保险费,以便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

  本溪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统筹

  从6月1日起,本溪市社保局以全面建设“金保工程”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将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纳入生育保险统筹,实现了生育保险的规范化管理。

  自2009年1月1日实施《本溪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来,本溪市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一直没有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但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所发生的生育保险费,一直采取先由生育保险基金垫付,再由财政部门定期按实际发生额拨付的办法,以保证生育职工合法权益。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由生育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总额达234.3万元。为加强和规范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从今年1月起,本溪市社保局从加强信息化管理人手,以全面实施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为契机,将生育保险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医疗、工伤和生育三个险种一卡通用,刷卡即时结算,对于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不予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为确保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6月1日起,这部分单位将按照《本溪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缴纳生育保险费并补缴1-5月份的生育保险费,以便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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