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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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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2004年岳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岳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全市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2011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为1800元,产前检查报销500元。)

  城镇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来电显示:我是2005年参加工作,所在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今年4月,我爱人怀孕在家无业,仅仅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请问生育时能报销吗?能报销多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李先生)

  岳阳市人保局答复:根据2004年岳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岳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全市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2011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为1800元,产前检查报销500元。)像李先生爱人这样的情况,参加城镇居民保险里也包含了生育保险,岳人社发(2011)82号文件规定,产前检查费报销300元,非剖宫产支付标准为800元,剖宫产支付标准为1200元。夫妻双方只能选择一种保险报销,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报销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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