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

  《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依据该《条例》的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

  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大约分为下列几种:

  1、怀孕解雇

  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

  2、产后解雇

  是指怀孕妇女在产后再回到工作职场,却遭受解雇。

  事实上,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但在法律上来说,仍然是无效的。

  全国各地的男职工都享有陪产假吗?

  劳动法规中并无关于男职工陪产假的明确规定,仅在个别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关于一些接近的男性陪产假的规定。

  这些地方目前仅有上海、深圳、河北、重庆。

  其他地方的男职工想在妻子生产时休假,只能请年假、事假,除非所在的企业自己有人性化的规章制度。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