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家住硚口玉带街的李先生反映,他即将退休,便到区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却发现自己在1994年因工作调动,曾有5个月的社保费共694元未缴纳,他前去补交时,被告知滞纳金达1970元。
李先生介绍,1994年以来,他从未查询过自己的社保费,直到本月即将退休时,社保处告知,共需补交2664元,其中滞纳金1970元,比欠缴的694元高几倍。李先生不明白,社保滞纳金是如何计算的?市民如何才能知道自己欠缴了社保费呢?
记者就此咨询了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其工作人员解释,按照《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欠缴社保费除了要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市民可经常在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上查询自己的缴费状态,以免在无意中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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