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起,市民可从社保卡中提现了。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本月起,建立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可提取当月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今后,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的金额到账时间为每月28日。参保人员可于账户激活次月起提取。
据了解,本月起,市社保中心将当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的70%划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参保人员可自行提取,用于补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支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健康体检等费用;其余30%不能提取,专项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保政策内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2016年10月之前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能提取,仍进行记账处理。
为保障参保人员账户资金安全,只有在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状态下,社保中心才能向账户注资。尚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功能的参保人员,请尽快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社保卡发卡银行在本市的网点办理激活手续。行动不便等特殊人员可拨打发卡银行的全国客服电话咨询激活手续等相关事宜。社保卡丢失的,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并按要求进行补卡(详情可拨打人力社保咨询热线12333或相关银行客服电话)。
年度内累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的,参保人员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社保卡向参保地分中心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异地安置人员当月个人账户金额全部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社保卡未激活的,划入本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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