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和201507-201606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含县区)参保的企业,请携带u盘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所辖分局,下载上年度缴费基数信息,并于7月22日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2014年度劳动工资报表》、《2014年度单位财务应付工资明细账》及相关资料,到对应社保分局办理。
二、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请于7月22日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及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事业保险中心办理。
三、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请于7月22日前,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个体)、工资收入证明,到对应社保分局办理。
四、企、事业单位亦可登录社保网站,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本年度缴费基数(网址:http://lnfssi.gov.cn),机关事业单位及属行业统筹的企业,除须申报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外,还要申报退休人员医保划账基数(即养老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社区、街道、学校可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新参保、勾选缴费人员明细等申报业务。网上申报后,请于次日到对应社保分局或机关事业保险中心复核通过。
逾期未办,责任自负。
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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