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社保全覆盖,让6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未落户的也能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为了使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意见》明确,宁夏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改进培训补贴方式;强化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将在5年内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36万人次,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参加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对于依法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宁夏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此外,在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的条件下,有序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到2020年,宁夏计划实现6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以长期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为重点,将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作为基准条件,制定具体落户标准。高技能和优秀农民工可优先在城镇落户,随迁子女享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逐步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在城镇常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逐步平等享受市民权利。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输入地城镇未落户的,依法申领居住证,持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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