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农户,在工作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有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注明会给上保险,但没有具体说明,每月工资条内有显示扣养老保险58元多,想咨询贵部门,我本人这种情况劳务派遣公司一般都应给我缴纳哪些保险,除养老保险我知道外,其他保险我如何查询,如果我在该公司上班期间怀孕生育,有哪些政策规定保障我的权益(如:在住院生产期间,哪些费用可报销等),烦请详细说明,谢谢。
答:
来信人:您好,您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提供如下咨询服务:您属于外埠农业户口人员,如果在本市城镇企业工作,企业应为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如果您持有北京市人事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用人单位应当为您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否则不属于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您可以到参保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缴费记录。如果您持有北京市人事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用。依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的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如果您未持有北京市人事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则不属于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目前未纳入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生育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88年第9号令)、《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依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的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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