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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市社保中心电话服务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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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原则为:2013年度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社保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缴费金额的多少。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从今天起,我市已正式启动201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申报方式可采取网上申报或参保单位自行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同一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必须一致,单位申报的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个位数作“四舍五入”处理后保留到十位(即个位数为零)。

  申报标准为:企业(含编外用工、城镇个体劳动者、协议缴费人员)参保人员2013年最低月缴费基数为1970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9850元。机关事业单位中全额单位申报缴费金额要与预算安排数一致,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月人均缴费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5000元。

  申报流程为:网上申报适用于具备上网条件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开丽水市社会保险基数申报系统”链接用户名及密码请咨询各县(市)社保中心申报科或12333服务热线。

  此外,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体劳动者可进行柜台申报。具体需要携带的材料为:用人单位携带公章;个体劳动者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申报期限:机关事业单位和统账企业的申报期为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20日,企业的申报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1月20日。城镇个体劳动者(协议缴费人员)如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的,无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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