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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社保局要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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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申报审批提前退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跨行业参照执行。
   市直各有关单位从9月份起应建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制度,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特殊工种登记管理制度。
 
  据悉,针对河源近年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殊工种的规定,同时,还要求各单位在8月份进行一次清查,对本单位以前从事过特殊工种的岗位、人员情况和现在从事特殊工种的岗位、人员情况摸查清楚,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和数据库,于9月10日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医疗科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备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要将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及其变动情况,定期向以上部门报告登记,并于每年年底前汇总上报备案。今后凡是没有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和数据库的企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不再审批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据介绍,河源目前特殊工种行业主要集中在矿产、化工、公路道班等行业,人数还不是很多。设有特殊工种的有关单位企业,在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资格初步审核之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审批之前,要将有关人员情况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批准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从事特殊工种名称和累计工作年限、拟审批退休的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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