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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上涨每人每月能领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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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枣庄市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75元,这是枣庄市第3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

  “前几年基础养老金每月领55块钱,后来不断提高,现在每人每月能领75元了!”6月11日,家住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附近的李云英高兴地说。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枣庄市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75元,这是枣庄市第3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枣庄市是2009年国务院确定的首批新农保试点,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同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年满16周岁、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00—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可在其中自主选择。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最低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参保居民按规定缴费的、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最初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还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截至2011年9月26日,枣庄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每月可领到55元基础养老金,42.96万名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发放率100%。截至2014年4月底,枣庄市参保居民中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达479038人,每月基础养老金75元,各级财政全年将增加支出19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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