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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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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市医保部门了解到,按照政策统一、缴费统一、待遇统一的原则,我市各县(市、区)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从市医保部门了解到,按照政策统一、缴费统一、待遇统一的原则,我市各县(市、区)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据了解,与往年不同的是,为提高参保居民的受益水平,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符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全部上调,即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级从现有的75%提升至80%,二级从现有的70%提升至75%,三级从现有的55%提升至65%。住院基保最高支付限额从4万提高至9.2万元;补保封顶线成人为19万元,未成年人为14万元,均增长了4万元。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据介绍,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2011年的缴费标准有所提高:成年一般人员从330元/人提升到390/人;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从270元/人提升到330元/人;未成年人一般人员和未成年低保、重残对象缴费标准不变,分别为50元/人和40元/人。每位参保居民享受政府财政补助200元。

  市医保局相负责人提醒,各县市区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截止时间为12月底,市民要抓紧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或各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办理参(续)保手续,以免下一个医保年度医保待遇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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