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进入2017年,上海市居保少儿保险是否将调整待遇?市民刘先生刚给自己两岁的孩子交完2017年居民城乡医保费后,疑惑地向市人社局咨询。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上海市居保少儿保险待遇未变。
根据本市医保政策规定,中小学生和婴幼儿2017年医保待遇与2016年保持不变,具体为:居保少儿门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支付50%。
据悉,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进行住院治疗的,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支付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