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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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
保障利益
太平洋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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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 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我们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 同终止。 |
残疾保险金 |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 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发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 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我们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 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治 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或两项以上残疾项目的,我们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残 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 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 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 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总额(无论其中一项 或两项保险金之和)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
医疗保险金 | 实际医疗费用*80% | 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实际支出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我们按 80%的比例予以补偿,但以意外伤 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从其所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其他保险计划或从任何其他途径取 得医疗费用补偿或赔偿,我们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 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剩余部分医疗费用金额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