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医安心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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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0-60
保障利益
太平医安心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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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 | 一、住院医疗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对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 床位费 指被保险人使用的医院床位的费用。床位费的每日给付金额以 500 元为限。 2. 其他与住院有关的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中除床位费以外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医生诊疗费10、治疗费11、手术费12、药品费13、检查化验14费、住院杂项费、护理费15、膳食费16、救护车费17。其中,住院杂项费包括住院期间的一般医用材料费18、手术植入材料19费、住院院内会诊费20、住院院际会诊费21。 手术植入材料费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的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您与我们约定的住院医疗年限额的 10%。 当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数额达到本合同保险利益表上载明的住院医疗年限额时,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住院医疗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22、公费医疗23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4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我们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 100%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住院医疗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我们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 60%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仍未结束住院治疗,且保险期间届满您不再申请续保或我们不同意续保的,我们对该次住院延续至本合同期满日起 30 日内发生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上述方式承担给付责任。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和 30 日延续期内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数额以本合同保险利益表上载明的住院医疗年限额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 90 日,则按同一住院原因给付。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 90 日为限。 二、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由专科医生25初次确诊26罹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二十六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的住院按以下方式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日数27×重大疾病住院津贴日额。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仍未结束住院治疗,且保险期间届满您不再申请续保或我们不同意续保的,我们对该次住院延续至本合同期满日起 30 日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的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 90 日,则按同一住院原因给付。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 90 日为限。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和 30 日延续期内累计所承担的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给付日数,最高以 200 日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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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金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
给付比例 | 给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