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少儿超能医门急诊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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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
- 投保年龄: 0-17
保障利益
太平洋少儿超能医门急诊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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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普通疾病或意外门(急)诊 |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疾病观察期后患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接受门(急)诊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发生的符合本合同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我们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及门(急)诊治疗次数为限(以较早达到者为准),按以下公式计算并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1)对于投保时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 (a)申请保险金时已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合同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金额总和-被保险人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被保险人从本公司在内的商业保险机构等任何途径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约定的次免赔额余额)×80%。(b)申请保险金时未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合同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金额总和-被保险人从本公司在内的商业保险机构等任何途径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约定的次免赔额余额)×40%。(2)对于投保时未参加公费医疗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合同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金额总和-被保险人从本公司在内的商业保险机构等任何途径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约定的次免赔额余额)×80%。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且累计给付的门(急)诊治疗次数以 10 次为限。被保险人同一日(零时起至二十四时止)内在同一所指定医疗机构同一个科室进行的门(急)诊治疗视为 1 次。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或累计给付次数达到 10 次时(以较早达到者为准),本项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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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比例 | 赔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