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至尊超能宝(A款)两全保险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
- 投保年龄: 0-17
保障利益
太平洋至尊超能宝(A款)两全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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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满期保险金 | 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计划一与计划二,由您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一种计划投保。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根据您的选择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计划一 保险期间为 30 年。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本合同附表 1《基本保险金额表(计划一)》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150%。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 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附表 1《基本保险金额表(计划一)》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本合同的实际交费期数。 (2)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 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附表 1《基本保险金额表(计划一)》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本合同的实际交费期数×150%。 计划二 保险期间为 40 年。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本合同附表 2《基本保险金额表(计划二)》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200%。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 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附表 2《基本保险金额表(计划二)》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本合同的实际交费期数。 (2)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 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附表 2《基本保险金额表(计划二)》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本合同的实际交费期数×200%。 在任何情况下,“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我们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保险金不再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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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