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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福临门年金保险

共4项保障

  • 特别生存金 [详细条款]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生效年满十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 100%给付特别生存金。
  • 年金 [详细条款]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十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 50%给付年金。

  • 满期保险金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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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168 元/年 (10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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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 投保年龄: 0-60

保障利益

国寿鑫福临门年金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特别生存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生效年满十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 100%给付特别生存金。
年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十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 50%给付年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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