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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附加爱无忧两全保险(专享版)

共2项保障

  • 身故保险金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
    其中,给付比例按下表规定:
    被保险人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
    满18周岁但不满41周岁 160%
    满41周岁但不满61周岁 140%
    满61周岁                       120%
    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加上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的年龄。
  • 祝寿金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祝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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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 投保年龄: 0-65

保障利益

国寿附加爱无忧两全保险(专享版)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
其中,给付比例按下表规定:
被保险人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
满18周岁但不满41周岁 160%
满41周岁但不满61周岁 140%
满61周岁                       120%
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加上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的年龄。
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祝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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