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华宝安逸两全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国华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60天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国华华宝安逸两全保险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满期生存保险 金 | 已交保险费 |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和本合同指定的附加合同《国华附加华宝安逸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您已支付本合同和本合同指定的附加合同《国华附加华宝安逸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费之和。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含 180 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见 9.4),我们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 9.5)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