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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金岁阳光年金保险 B 款(分红型)

共4项保障

  • Product_7 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20%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不含)前每满 1 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 10%的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含)后每满 1 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 20%的生存保险金。
  • Product_7 满期保险金 累计已交保险费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累计已交保险费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退还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 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 [详细条款]
    若生存保险金于应领日后未领取而留存在本公司,则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申请领取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暂无价格
  • 至8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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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阳光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阳光人寿金岁阳光年金保险 B 款(分红型)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20%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不含)前每满 1 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 10%的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含)后每满 1 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 20%的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累计已交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累计已交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退还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
若生存保险金于应领日后未领取而留存在本公司,则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申请领取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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