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盛世臻享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 投保年龄: 0至65岁
保障利益
国寿盛世臻享年金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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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特别生存金 | 在本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 100%给付特别生存金。 | |
年金 |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六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1%给付年金。 |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 | |
分红金 |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 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 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 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 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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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减去本合同已给付的特别生存金;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