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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金利安馨两全保险(分红型)F款

共3项保障

  • Product_7 意外身故、全残给付 已缴保费的两倍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后,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当日)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按本合同已缴保费的两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前,或者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不视为意外身故、全残,而适用其它身故、全残给付的规定。

  • Product_7 其它身故、全残给付 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本合同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 Product_7 满期给付 已缴保费的1.125倍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已缴保费的1.125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暂无价格
  •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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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荷人寿
  • 投保年龄: 30天至70周岁

保障利益

中荷金利安馨两全保险(分红型)F款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意外身故、全残给付 已缴保费的两倍
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后,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当日)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按本合同已缴保费的两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前,或者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不视为意外身故、全残,而适用其它身故、全残给付的规定。

其它身故、全残给付 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本合同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满期给付 已缴保费的1.125倍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已缴保费的1.125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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