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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罹患疾病,在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接受治疗,对于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
1.住院医疗费用;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4.住院前7天后30天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1万免赔额后,按100%的比例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为限。
若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赔付比例则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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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罹患合同规定的100种重大疾病,在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接受治疗,对于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
1.住院医疗费用;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4.住院前7天后30天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先在一般医疗责任下赔付,当保险公司累计赔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额后,再在重大疾病医疗责任下赔付,责任内按100%的比例赔付,年累计以600万为限。
若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赔付比例则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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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等,但不包括化学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和肿瘤靶向疗法所产生的药品费。
2、本项责任免赔额0元,无论是否以社保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赔付比例均为100%,床位费限1500元/天,年给付以100万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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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30天后因患疾病接受以下一种或多种治疗项目的(恶性肿瘤或良性脑肿瘤治疗、指定移植手术或指定重大手术),对于被保险人在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特需部、国际部、VIP部(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接受治疗的,本产品承担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费用和住院前7天及出院后30天内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就诊原因需与该次住院原因相同。
2、本项责任免赔额0元,赔付比例100%,床位费限1500元/天,年累计给付以600万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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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经保险公司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安排提供的第二诊疗意见服务确定,可前往日本的指定医院进行治疗,赔付诊疗费、治疗费、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2、本项责任免赔额0元,无论有无社保,保险公司在该项责任内赔付比例均为70%,年累计给付以100万元为限,赴日本治疗累计赔付次数限10次。
3、恶性肿瘤赴日医疗责任最高可续保年龄至10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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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责任赔偿因医疗事故纠纷引起的一审民事诉讼产生的法律费用,保险人委派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律师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提供服务,保险公司支付必要、合理的律师费用,无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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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于等待期30天后,在垫付服务覆盖城市中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发生住院,且预估或实际住院费用需求超过产品免赔(100种重疾无免赔),可以申请进行垫付服务,垫付服务覆盖全国83个城市2000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2、客户可通过众安在线APP线上申请医疗垫付或拨打客服电话10109955提出垫付服务申请。详见《医疗垫付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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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初次诊断罹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100种重大疾病时,如需专家诊疗,可申请重疾快速就医服务。本承保公司将安排覆盖全国31个省市,100多个城市,900多家重点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专家为客户诊疗服务,包含远程问诊、专家门诊、检查加速、住院手术安排及配套服务(含住院探视、医后随访、中医理疗及营养方案)和专家复诊。详见《重疾绿通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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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住院手术的客户(无论是否发生了理赔),自收齐完整病历资料并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业护士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普通换药、打针、基础/高级输液、雾化治疗等20项服务。
2、术后家庭护理服务可覆盖全国一、二、三线共338个城市。
3、客户可拨打客服电话10109955-1-5进行申请。详见《术后家庭护理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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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肿瘤特药服务,包括专家门诊、用药前检测及用药服务三项。
2、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经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确诊为恶性肿瘤,可申请使用专家门诊和用药前检测服务。若医生开具的处方药无法在医院内进行购买,则被保险人可申请在保险公司指定的药店购买该药物,责任内药费可提供店内实时结算。
3、客户可拨打客服电话10109955-1-5进行申请。详见《肿瘤特药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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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险年度免赔额为1万。被保险人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指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以外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抵扣年免赔额。
被保险人申请本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指定疾病及手术特需医疗保险金、恶性肿瘤赴日医疗保险金不扣除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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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2、如购买指定疾病及手术特需医疗责任的,该项责任就诊医院可额外扩展至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特需部、国际部、VIP部(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
3、如购买质子重离子医疗责任的,该项责任就诊医院限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
4、 如购买了恶性肿瘤赴日医疗责任的,该项责任就诊医院为指定的日本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