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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或按合同约定比例赔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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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必要治疗,保险公司就其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即医保范围内用药),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及100元免赔额后,按照90%进行补偿,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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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院天数乘以每日住院津贴额度给付保险金,单次住院的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10天,累计给付天数最高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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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保险人在乘坐正常营运火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或按合同约定比例赔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该项责任与“意外伤害保险金”叠加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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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保险人在乘坐正常营运轮船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或按合同约定比例赔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该项责任与“意外伤害保险金”叠加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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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保险人在乘坐正常营运汽车或网约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或按合同约定比例赔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该项责任与“意外伤害保险金”叠加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