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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的,保险公司按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公司已给付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扩展责任:在原保险责任基础上,扩展承保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身故及残疾。(原保障责任中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额10万,则扩展责任保额10万;若原保障责任中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额20万及以上,则扩展责任保额20万)
扩展责任适用时间:适用于出险日期从2020年2月5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理赔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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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公立二级(含)以上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按如下的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已从社保获得补偿:
扣除社保补偿部分后按100元免赔额,10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未从社保获得补偿:
按100元免赔额,9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则保险公司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除外医院:河北青县、河北青龙县、廊坊市固安县、河南信阳、山东禹城、北京平谷区、密云区、江苏徐州、江苏南通、辽宁铁岭地区所有医院、私营社保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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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公立二级(含)以上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照意外住院津贴日额计算给付保险金。
意外住院津贴免赔天数3天,单次给付最长不超过90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
除外医院:河北青县、河北青龙县、廊坊市固安县、河南信阳、山东禹城、北京平谷区、密云区、江苏徐州、江苏南通、辽宁铁岭地区所有医院、私营社保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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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客运的营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照下列约定给付营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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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照下列约定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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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照下列约定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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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救护车费用,保险公司以本合同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保险金额为限给付救护车费用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