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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180日内因此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伤残的,保险公司按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公司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则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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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在中国境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接受治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如下公式赔偿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门(急)诊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已获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补偿)×90%
除外医院: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及北京市平谷区的所有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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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在中国境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接受治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如下公式赔偿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免赔额300元-已获得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80%
除外医院: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及北京市平谷区的所有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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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90天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接受治疗,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如下公式赔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①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未从社保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保险公司扣除300元免赔额后,按照“未从其他途径报销的赔付比例”赔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②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保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保险公司扣除300元免赔额后,按照“已从其他途径报销的赔付比例”比例赔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③若被保险人已从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合理住院费用70%及以上的,剩余部分符合当地基本医疗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可不按分级阶梯报销,扣除3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100%赔偿
除外医院: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及北京市平谷区的所有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