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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的,保险公司按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公司已给付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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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按照社保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按如下的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已从社保获得补偿:
扣除社保补偿部分后按100元免赔额,10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未从社保获得补偿:
按100元免赔额,8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则保险公司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除外医院:(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所有医院;(2)江苏省的徐州市、南通市所有医院;(3)河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固安县所有医院、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4)河南省的信阳市、安阳市、南阳市、新乡市、开封市所有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郑州市中牟县人民医院;(5)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6)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7)安徽宿州所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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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照意外住院津贴日额计算给付保险金。
住院津贴免赔3天,100元/天,单次不超过30天,全年累计不超过90天。
除外医院:(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所有医院;(2)江苏省的徐州市、南通市所有医院;(3)河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固安县所有医院、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4)河南省的信阳市、安阳市、南阳市、新乡市、开封市所有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郑州市中牟县人民医院;(5)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6)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7)安徽宿州所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