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则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在保单期间,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公立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接受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医疗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取得的补偿和100元免赔额后的剩余部分按100%给付;否则,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的剩余部分按80%给付。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为遭受意外事故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公立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每次实际住院日数×该被保险人意外住院每日住院金额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长不超过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