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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的,保险公司按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公司已给付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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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公立二级(含)以上医院(不含除外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按照社保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按如下的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意外门急诊单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单次事故赔付限额为500元。意外住院单次事故绝对免赔额300元(50-60周岁免赔500元),单次事故赔付限额为3000元。
经社保赔付后,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按90%赔付【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35%】
未经社保报销,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按60%比例赔付【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25%】
除外医院:本产品不承担被保险人在如下地区的所有医院产生的医疗保险责任:河北三河市、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河南省华新棉纺织厂职工医院、河南新乡市中医院、河南省荣军医院、河南信阳、吉林省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中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辽宁省铁法煤业集团总医院、江苏南通、江苏徐州、辽宁铁岭、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山东省栖霞市、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山东省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中医院、四川石棉矿职工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宜宾市的所有医疗机构、天津滨海区、天津静海区、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中心医院、铁道部第二工程局第二工程处医院、信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医院、爱德堡医院、燕郊冶金(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职工医院)、三河煤矿医院。同时不承担被保险人在如下地区的所有中医医院产生的医疗保险责任:北京市密云县、怀柔区,河北省廊坊市、承德市兴隆县、邯郸市馆陶县、沧州市青县和东光县、秦皇岛市青龙满县,辽宁省铁岭市,河南省信阳市、新乡市,江苏省徐州市、南通市,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德州市禹城市,四川省宜宾市、雅安市,天津市滨海区、静海区,吉林省四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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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90日后因疾病在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
疾病住院医疗单次事故绝对免赔额300元(50-60周岁免赔500元),单次事故赔付限额为3000元。
经社保赔付后,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按80%赔付【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35%】
未经社保报销,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按50%比例赔付【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25%】
除外医院:本产品不承担被保险人在如下地区的所有医院产生的医疗保险责任:河北三河市、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河南省华新棉纺织厂职工医院、河南新乡市中医院、河南省荣军医院、河南信阳、吉林省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中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辽宁省铁法煤业集团总医院、江苏南通、江苏徐州、辽宁铁岭、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山东省栖霞市、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山东省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中医院、四川石棉矿职工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宜宾市的所有医疗机构、天津滨海区、天津静海区、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中心医院、铁道部第二工程局第二工程处医院、信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医院、爱德堡医院、燕郊冶金(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职工医院)、三河煤矿医院。同时不承担被保险人在如下地区的所有中医医院产生的医疗保险责任:北京市密云县、怀柔区,河北省廊坊市、承德市兴隆县、邯郸市馆陶县、沧州市青县和东光县、秦皇岛市青龙满县,辽宁省铁岭市,河南省信阳市、新乡市,江苏省徐州市、南通市,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德州市禹城市,四川省宜宾市、雅安市,天津市滨海区、静海区,吉林省四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