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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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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不含除外医院)诊疗,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500元:
若用社保或其他商业保险先行赔付的,保险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且符合承保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医疗费用按200元/次免赔额,9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若并未使用社保先行赔付的,保险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且符合承保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200元/次部分按8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除外医院: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河北青县、河北青龙县、河北东光县、廊坊市、三河市、河南信阳、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山东省栖霞市、北京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天津滨海区、天津静海区、江苏徐州、江苏南通、辽宁铁岭、四川宜宾市的所有医疗机构、四川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山东金乡县的所有医院、河南新乡市中医院、吉林省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中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医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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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该事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不含除外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免赔5天,单次事故最长不超过30天,全年累计不超过90天。
除外医院: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河北青县、河北青龙县、河北东光县、廊坊市、三河市、河南信阳、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山东省栖霞市、北京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天津滨海区、天津静海区、江苏徐州、江苏南通、辽宁铁岭、四川宜宾市的所有医疗机构、四川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山东金乡县的所有医院、河南新乡市中医院、吉林省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中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医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