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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30天后罹患疾病;
2.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一般医疗费用;
3.一般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以及住院前7天后30天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4.保险公司在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按100%的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
5.标准版、0免赔版、甲结版: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保单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6.高血压版、糖尿病版: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保单按照应赔付金额的50%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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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疾病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100种重大疾病;
2.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3.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包括: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住院前7天后30天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以及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
4.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按照100%比例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床位费以1500元/天为限,年累计给付以600万元为限。
5.标准版、0免赔版、甲结版: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保单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6.高血压版、糖尿病版: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保单按照应赔付金额的50%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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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对治疗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且同时满足条款约定条件的指定药店购买的特定药品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以下给付比例给付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社保目录内药品经社保结算后100%赔付;社保目录内药品未经社保结算,60%赔付;社保目录外药品:100%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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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30天后首次发病确诊罹患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且入院治疗,保险人对于每次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100元/天,无免赔额,单次给付不超过90天,年度累计给付日数不超过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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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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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天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定义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该责任甲状腺、糖尿病、高血压人群不可购买。
(续保加购者需重新填写健康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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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经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特需医疗部、国际部或VIP部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在主险合同下,保险公司扩展承保在上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所发生的符合主险合同约定的各项医疗费用。
本保单附加恶性肿瘤扩展特需医疗(如投保)年度累计保险金额为100万元,等待期为30天,诊疗费与床位费日累计金额以1500元/天为限。
(续保加购者需重新填写健康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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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向保险公司提出恶性肿瘤赴日本治疗书面申请,并经保险公司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授权服务提供商”)安排提供的第二诊疗意见服务确定,可前往保险公司或授权服务提供商指定、安排被保险人前往就医或接受医疗服务的、符合日本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合法设立的医疗机构进行包括手术治疗的治疗(累计赴日治疗次数限10次),则对于授权服务提供商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安排被保险人在日本接受恶性肿瘤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以下的给付比例向被保险人给付恶性肿瘤赴日治疗医疗保险金。
本保单附加恶性肿瘤赴日医疗(如投保)年度累计保险金额为100万元,等待期为30天,赔付比例70%。
上述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治疗费、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续保加购者需重新填写健康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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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与重疾免赔额均为0元(甲状腺、糖尿病、高血压人群不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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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扩展0免赔且填问卷,赠送重大手术住院津贴:(1)0免赔标准体:按照50元/天给付,全年累计给付不超过60天;(2)0免赔优选体:按照100元/天给付,全年累计给付不超过60天;(3)0免赔超优体:按照200元/天给付,全年累计给付不超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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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结节人群:
不加费承保
1.社保身份投保并结算:100%;
2.社保身份投保,未以社保身份就诊并结算:60%;
3.非社保身份投保并结算:100%。
4、免赔额1万元
糖尿病人群、高血压人群:
加费承保
1.社保身份投保并结算:90%;
2.社保身份投保,未以社保身份就诊并结算:50%;
3.非社保身份投保并结算:90%
4、免赔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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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后,被保险人若罹患符合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可致电服务热线400-606-5033或95589,享受由英仕健康(Inshealth)提供的:
1.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2.住院垫付服务
3.国内MDT多学科会诊服务
4.基因检测及靶向用药解读服务
5.靶向药院外药房直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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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年免赔额:年免赔额指一个保单年度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依据合同不予赔偿的部分。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获得的补偿,不可用于抵扣免赔额。(1)标准版: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的年免赔额为1万元,重大疾病无免赔额。(2)0免赔版:本保单年免赔额为0元。(3)甲结版:本保单年免赔额为1万元,一般医疗保险金与重大疾病共享免赔额。(4)高血压版:本保单年免赔额为1万元,一般医疗保险金与重大疾病共享免赔额。(5)糖尿病版:本保单年免赔额为1万元,一般医疗保险金与重大疾病共享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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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等待期:(1)标准版、甲结版、高血压版、糖尿病版:本保单疾病医疗等待期为30天,续保无等待期。意外医疗无等待期。(2)0免赔不做问卷、标准体:本保单疾病医疗等待期为90天,续保无等待期。意外医疗无等待期。(3)0免赔优选体:本保单疾病医疗等待期为60天,续保无等待期。意外医疗无等待期。(4)0免赔超优体:本保单疾病医疗等待期为30天,续保无等待期。意外医疗无等待期。
本保单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责任(如投保)等待期为90天(无论新保或续保加购者均受此等待期限制,且需重新填写健康问卷)。
本保单重大手术住院津贴:(1)0免赔标准体:按照50元/天给付,全年累计给付不超过60天。(2)0免赔优选体:按照100元/天给付,全年累计给付不超过60天。(4)0免赔超优体:按照200元/天给付,全年累计给付不超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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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且仅限于上述医院的普通部,不包括如下机构或医疗服务:
(1)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A级病房;
(2)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护理机构;
(3)休养、戒酒、戒毒中心。
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能够提供二十四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的能力或资质。
其中,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责任指定医院为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恶性肿瘤扩展特需医疗责任医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特需医疗部、国际部或VIP部;恶性肿瘤扩展赴日医疗责任中日本指定医院为由保险公司或授权服务提供商指定、安排被保险人前往就医或接受医疗服务的、符合日本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合法设立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