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30天等待期后因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住院医疗费用
指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门诊手术费)
住院前7后30天门急诊费用
赔付比例:如投保时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参保、但就诊时未使用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则赔付比例为60%;其他情况下,该赔付比例为100%。
本项责任年免赔额为1万,年累计给付金额以300万为限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因初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首先按照前款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保险公司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保险公司依照下列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门诊手术费)
重大疾病住院前7后30天门急诊费用
赔付比例:如投保时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参保、但就诊时未使用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则赔付比例为60%;其他情况下,该赔付比例为100%。
本项责任0免赔,年累计给付金额以600万为限(与一般医疗保险金累计)
-
等待期后首次发病确诊罹患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且入院治疗,保险人对于每次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无免赔额,单次给付天数最高90天,全年累计给付天数最高以180天为限。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1)住院押金垫付服务
保单年度内且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因初次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可获得住院垫付服务(不限次数),垫付服务覆盖全国220个城市的6000家二级以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详见城市列表)。
(2)院外靶向药直付
保单年度内且等待期后,被保险人罹患本产品条款保障范围的恶性肿瘤,并且在治疗期间医生开具的处方靶向药院内无相应药品时,在提供病理报告、医生处方和基因检测报告等报告后,可获得一次本项服务,垫付服务覆盖全国200个城市(详见城市列表)。
(3)绿色通道
保单年度内且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初次罹患合同约定的疾病,可获得全国顶尖医院的门诊预约服务及住院绿色通道服务各一次,精选全国30个省市600家顶尖三甲医院(详见城市列表)。
(4)MDT多学科会诊服务
保单年度内且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因初次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获得MDT多学科会诊服务一次。
(5)基因检测
保单年度内且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初次罹患本产品条款保障范围的恶性肿瘤,可获得一次本项服务。
-
指年免赔额,指在保险期间内,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部分。被保险人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获得的补偿,不可用于抵扣免赔额,但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
一般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1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指定疾病及手术特需医疗保险金无免赔额。
-
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不包括如下机构或医疗服务:
观察室、特需医疗、国际医疗、联合病房、康复病房和干部病房;
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护理机构;
疗养、戒酒、戒毒中心。
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全日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和护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