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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30天。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急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7天出院后30天内门急诊医疗费用;责任内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100%的比例给付,年度保险金额以200万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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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30天,一般医疗保险金与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累计年度给付限额为400万。
包括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特定疾病特殊门急诊医疗费用、特定疾病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特定疾病住院前7天出院后30天内门急诊医疗费用、严重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责任内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100%的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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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30天,被保险人在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特定传染病诊治定点医院初次确诊罹患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法定传染病的,且达到国家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规定的危重型疾病的,给付被保险人1.5万元作为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法定传染病危重型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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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疫苗,自接种疫苗时起180日内,因接种该疫苗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接种疫苗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而必须住院的,保险公司给付少儿接种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每日200元,最高给付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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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而必须住院的,保险公司给付少儿一般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每日200元,最高给付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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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或在本合同等待期30天后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少儿特定疾病(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按照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限额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给付后的续保或重新投保的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不再承担本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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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增值服务包括精准就医咨询服务、特定疾病专家门诊绿色通道服务、特定疾病门诊陪诊服务、特定疾病住院绿色通道服务、特定疾病专家手术安排服务、特定疾病多学科会诊安排服务、特定疾病中医专家一对一指导安排服务、特定疾病海外专科医生视频会诊服务、出院协助服务、住院押金垫付服务、恶性肿瘤特定药品配送服务十一项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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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免赔额1.5万元。保证续保期间内,如未发生过理赔,下一年度年免赔额减少1千元,最高可减少5千元;如已经发生理赔,则不再递减,并维持上一年度免赔额。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无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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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特需部、VIP部及国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