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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疾险的理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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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8年2月1日生效的平安重疾险。2008年12月单位体检尿液异常后去医院复查,确诊慢性肾炎。在病例中记录有:“08年3月曾检出尿液异常,未处理。”(实际是2月底为3月结婚领证而进行的婚检,当时婚检医生曾提出有轻微......

咨询内容:2008年2月1日生效的平安重疾险。2008年12月单位体检尿液异常后去医院复查,确诊慢性肾炎。在病例中记录有:“08年3月曾检出尿液异常,未处理。”(实际是2月底为3月结婚领证而进行的婚检,当时婚检医生曾提出有轻微血尿,但当时没当回事,就一直未理会)。现在看保单有“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1)重大疾病2)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问:如果日后出现肾病的重大疾病,08年2月底的婚检记录的关于尿液异常的情况是否会成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依据2)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

咨询网友:handsomecop(北京)

专家解答:

上海 中宏人寿 毕寒涛

1,观察期的90天,是指重大疾病是在这90天内发生的,并不包括说90天身体出现异常导致的重大疾病不理赔,只要你的理赔申请不在90天内提出的就可以。2,你的情况是属于不如实告知。这个就要看情况了,如果你投保时间说明了就没问题;如果是没有说明则可能会受到影响,可能会出现不理赔的情况。3,但是按照新的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后成交的新保单,保险公司如果2年内未提出任何疑问,则2年后丧失追诉权,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理赔。

对于2009年10月1日前成交的保单,自2009年10月1日起2年内未提出疑议的也永久丧失追诉权。因此,从法律角度看,你的理赔不是在2011年10月1日之前提出的则肯定是可以获得赔偿的。4,除此之外,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是指询问告知,没被询问的问题可以不告知,从这个角度看你的问题也是有回旋余地的。

北京 平安人寿 邵桂苹

保单中的生效后90天内不承担重大疾病责任,是广普而言的;而您只是婚检而且还是投保后查出,并且不能确定为您就是重大疾病,可能您还是对重大疾病保险功效不是很清晰,重大疾病是符合保单约定的大病有医生诊断证明确诊的,还要符合保单约定项的各项,须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就申报申请进行核实,会在十个工作日内对您的理赔申请给予兑现或进一步核查的通知函。

所以您不用担心,一般大病不会一开始就是大病大都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核查方能确诊,这段时间绝对不是90天就一步到位的。所以你不用担心的。你肯定也不会那么严重,普通的肾炎不能断定就是重大疾病。人的一生存在很多风险,保险能解决的主要是发生概率比较低的,但是造成损失非常大,以至于让整个家庭都无法承受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只占您人生风险的10%,但是就这10%可以让你,包括你身边的人丧失90%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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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担心很可以理解,但不会出现你所担心的拒赔的情况。第一,这种情况不属于投保前的不如实告知;第二,你在2月份进行的婚检不属于就诊,本身这个检查你也不需要公司负任何责任,今后再有与之有关的疾病,都已经过了90天的等待期了。所以这次婚检不会成为今后重大疾病理赔时拒赔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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