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广东 东莞 信诚人寿 田发宇
[摘要]男主人28岁,女主人26岁,有一1岁女孩。双方有社保,年收入65000-80000元,无负债和其它投资。下面是为王先生一家制定的寰宇金卡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被保险人资料:王先生,26岁,制造业,工程,月均收入68000元
侧重需求:重大疾病保险 养老金 子女教育金 意外险
保障方案:
夫妻都有社会保险,享有一定的福利待遇,工作和收入较稳定,夫妻正处于承担重要家庭责任的时期。孩子也需要一定的经济开支,但是以后随着孩子的成长需要大量的费用。建议通过保险规划大人们自身的保险来保障自己和家庭,同时也可以用保险的红利和投资收益来解决孩子未来的教育金问题,或是弥补退休以后的老年生活。
以重大疾病保险为重点,以意外险和一般医疗补充为次,来弥补社会保险的不足和保障空白。客户意欲想通过商业保险解决社会保险不足的问题,想法确实不错,也有这个经济能力。以其家庭年收入收入八万的情况看,全家的保费支出应以一万左右为宜,才能体现生命价值。
计划特点:保费支出不高,固定交费方式与灵活交费方式交错,不会与家庭经济收入增减而发生断保的可能,寿险免赔少,有保费豁免的人性化设置,保障全面,保额高。
具体的计划入下:
一、28岁先生保险计划:
年交保费6546.9元。交费期27年(可用紅利抵交保費或是保單借款交保費)
終身壽險保障15萬(100歲),定期寿险保额20万(55歲)、重大疾病保额12萬、意外险保额10万、意外伤害医疗2萬/次、保费豁免、红利分配(到80歲中等紅利158397加特別紅利39000)、殘疾保障10萬(55歲)、医疗费用报销16000元/年、住院津贴100元/天、手術津貼4000元/次。
寿险不赔的责任三条
(1) 在合同成立之日、增加保险金额(仅适用于新增的保险金额部分)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
(2) 您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的;
(3) 因自身的故意犯罪而导致的。----保险的除外责任相当重要,如果除外责任少就相当于我们用同样的钱获得的保障更大。
保险利益:
豐盈終身壽險:
從合同成立之日起至100歲前身故(包括意外和疾病)可獲得15萬的賠償。
紅利
按中等紅利到80歲時有19.7萬(累計紅利加特別紅利)可用於補充養老。
重大疾病保险金
业内独创“及时援助保险金”,人性化填补疾病保障空缺,真正“急患者之所急”、实现“病向浅中医”!
针对10种常见、多发的疾病,若客户的实际情况尚未满足通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理赔要求,但是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如原位癌),将提前给付120000*15%,帮助客户尽早安排治疗,舒缓其经济压力。
保障覆盖28种重大疾病,采用最新和最标准的疾病定义,提供全身保障!
除了采用行业通用的25种疾病定义外,还继续沿用我司原重大疾病产品已有的3种疾病定义。因此,疾病种类增至28种,覆盖人体所有重要部位,让客户全面地安心。符合理赔要求,马上给付120000萬重大疾病保险金。
意外保险保障
合同成立后发生意外保险公司赔10萬,意外殘疾按殘疾比例賠付。如果是特殊情況下的意外無論是身故或殘疾雙重賠付。意外險包括意外燒燙傷(唯公司獨有)。
定期寿险保障
在55歲前(包括55歲)無論是意外或疾病身故保險公司賠20萬(主要是用低保費加大賺錢能力強和家庭責任期的保障。
殘疾保障金:
合同成立之日起因意外或是90天後因疾病達到殘疾標准,保險公司支付50000元殘疾保險金。
從殘疾的次年起,保險公司每年給付5000元殘疾金幫助被保險人,一直支付十年。
從殘疾支付開始,本保險的保險費不用再交。
保费豁免
因重大疾病、意外达到28种情况之一保险费不用再交,保險仍然有效。
意外伤害医疗
因意外发生每次最高给2万元医疗费,包括门诊和住院,重症双倍给付。
保单借款或是红利抵交保费
在交费期内因经济原因可申请红利抵交保费或是保单质押借款交保费,也可以申请保单借款以满足家庭的不时之需。
合同期内变更
在合同期的保单周年日前最迟一个月,可以申请增减附加险或是变更交费年期
住院费用报销:(没有指定医院限制)
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每年最高报医疗费16000元,包括同一疾病住院前14天和出院后30天的门诊费以及自费药按百分之八十报销。对于社保不报的按百分之百报销。
住院津贴:
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每天给付住院津贴100/天,重症给200元/天。
手術津貼
因意外或疾病施行手術,按手術等級每次最髙給付4000元
寰宇金卡介绍
若被保险人在本公司的有效寿险合同和信诚「至佳搭档」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B款合同累计年缴保费总和达到3000元及以上,或者意外伤害保险主险保额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即可免费获赠"信诚寰宇金卡"。在保单有效期内可享有信诚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24小时国内、海外紧急支援和全球旅游咨询服务:
1、 医疗救援(无限额保障)
2、 住院按金保证(最高39,000元港币)
3、 亲友探病费用(600港币¡5天/1,950港币¡4天)
4、 出院后疗养(600港币¡5天/1,950港币¡4天)
5、 治疗后之医疗服务(无限额保障)
6、 跟进持卡人之医疗状况
7、 递送必需药物/医疗设备
8、 派遣医生
9、 旅行证件补发迁送
10、护送随行未成年子女返回原居地
11、安排紧急返回原居地
12、更改行程之紧急安排
13、代寻行李服务
14、全球旅游咨询
15、法律转介
16、电话医疗咨询、建议、评估、转介及约见
17、运返遗体/骨灰回原居地(无限额保障)
实例见:http://sztqb.sznews.com/html/2008-07/30/content_2791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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