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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意外险≠旅游个人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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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外出旅游已成为一种流行,外出旅游保险的选购成首要问题,不少跟团旅行的人认为旅行社意外险=旅游个人意外险,在此专家提跟团旅游的朋友们,旅行社意外险≠旅游个人意外险,切不可忽视。

一份盒饭钱一份国内旅游意外险

一份国内旅游意外险的费用并不高,十天旅游行程内的保险费用通常只需十元左右,只不过相当于一份盒饭价钱,但却能保障投保人在旅途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珠海国寿团险部拓展一部陈经理介绍,以该公司境内旅游意外险为例,当投保人因旅游过程中意外死亡或高残时,一份保单的最高赔偿额度为8万元,每人最多能同时投保三份。

近年随着旅游市场的变化,国寿的短期旅游意外险种取消了对投保人的年龄限制,不过保障范围有所降低,而过往70周岁以上的老人是不被纳入投保范围的。若去欧盟申根签证国家旅游,旅行者则需要购买境外旅游险,其中包含中国公民紧急救援保险条款,一个月旅程内的保费大约为300多元,同时投保者必须在保单上亲笔签名。根据消费者需求不同,他们可以选择重点保障交通意外、人身意外伤害或境外旅游的旅游险种。

他提醒,对于特殊旅游项目,旅游意外险的保费费率将在原先规定基础上提升30%,即加收特别风险保险费。根据国寿相关保险合同条款,登山、狩猎、跳伞、汽车与摩托车拉力、赛车等危险性较强的项目包括在内。

理赔:保留治疗过程的一切单据

因为对于旅游意外险基本理赔程序的认知缺乏,有投保人不能顺利地获得赔偿,花费大量时间在保险公司与旅行社之间周折,再加上本身遭受意外事故心情不佳,甚至就此作出“保险不过是骗人”的判断。珠海国寿团险第一拓展部负责人杨女士提示,参团旅行者在受伤后要及时通过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报案;因当时条件受限,无论在何种等级的医疗机构就诊,务必要保留涉及治疗过程中的一切单据,包括处方单、120抢救纪录等。

现实中不少投保人拿着医院发票到保险公司要求报销,却因资料不齐全而遭拒。杨经理解释说,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属于商业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药物不能得到报销,因此需要当事人出具主治医生开的处方。即便投保人出事后在乡村小医院就诊,相关诊断资料与单据也一定要加盖公章。

参团旅行者若在旅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伤害,杨经理建议在事后最好通过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同时积极跟进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的工作。因为旅行社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当事人的出团与行程纪录,比投保者单独前往索赔更能提高理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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