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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在包办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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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疆保监局发布通知,保险公司在销售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时,必须为每位投保人出具合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严禁以学校等单位作为投保人的方式,销售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乌鲁木齐在线讯  从9月起,学校不能以投保人身份集体购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学平险),家长们在为孩子办理学平险时,也可以拿到个人保险单了。

  8月31日,记者从新疆保监局了解到,该局已作出专门规定:保险公司在销售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时,必须为每位投保人出具合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严禁以学校等单位作为投保人的方式,销售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这是为了在学生出险后能够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新疆保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

  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子公司团险部工作人员说,以往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都是以团险形式,在学校进行统一销售。在学校以单位形式购买后,保险公司会出具一张总的团体保单,后附每个学生缴费及保险责任明细。

  “麻烦的是,学生一旦出险,家长只能到学校将总保单领出来复印后,拿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加大工作量和成本不说,还有保单存放安全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说。

  另外,还有一些学生在拿到家长给的保险费后,并未直接去学校缴纳费用,而是挪作他用,造成出险后无法索赔的纠纷。

  而按照新的规定,每位购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都能拿到保险单,在索赔时投保人和保险机构都会更有保障。

  据了解,目前在新疆保险市场仅三家机构,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办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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