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险种: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投保对象:凡在建筑工地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保险范围:从事建筑施工及与相关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含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本公司按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含工伤事故)导致伤残的,本公司按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含工伤事故)导致医疗费的支出,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 按符合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的80%给付保险金。
按建筑工程总造价计算,总造价: 元
保险金额:意外身故保额: 元/人,
意外伤残保额: 元/人
意外医疗保额: 元/人,
总保险费: 元/年
按建筑工程总面积计算,总面积为 平方米
保险金额:意外身故保额: 元/人,
意外伤残保额: 元/人
意外医疗保额: 元/人,
总保险费: 元/年
按建筑工程平均用工人数计算,平均人数为 元
保险金额:意外身故保额: 元/人,
意外伤残保额: 元/人
意外医疗保额: 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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