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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单式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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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保障投保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中国保监会发出通知,撕单式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保险停止销售,关提醒投保者,投保时可要求销售人员出示销售资格证书。

  2月6日记者从广西保监局了解到,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已发出通知,叫停撕单式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保险

  广西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已接到中国保监会的通知,其中要求,从2009年3月1日起,保险公司在承保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时,保险凭证要记录被保险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并且通过电脑联网出单,保单的原始信息实时进入保险公司业务系统。

  广西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凭证上的信息一般会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份信息,但目前以撕单方式经营的短期意外险,保险凭证上没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和证件号码,保单原始信息也没有实时进入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保单毁损或遗失,可能会出现保险公司难以确定出险人员是否购买了保险,因此错赔、漏赔甚至拒赔,造成乘客或其家属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这位负责人提醒,为了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民们在购买意外险、特别是随同汽车票、火车票和旅游景点门票一起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时,要配合提供相关身份信息。

  而在保监会出台的另一个通知中规定,从2009年3月15日起,保险公司委托银行代理销售投资连结保险,要限制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销售,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保监会同时还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人员资格、专业知识培训和风险评估等方面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的管理,以防范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行为的发生。

  广西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是一种新型的理财工具,但其中条款相对复杂,在销售中容易产生解释不清、讲解不明的情形,对销售人员要求较高。今后市民们要在银行网点购买投连险,可以到理财中心和理财柜台向专业销售人员咨询,并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出示销售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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