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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投100万元为福利院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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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西自治区民政厅与中国平安保险广西分公司举行了“广西福利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签订仪式,为福利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

  “福利院的老人家有了这份意外伤害保险,对他们及家人和我们养老机构来说都多了一份保障,让大家更放心了。重阳节前能收到这份好礼,福利院的老人家们一定很高兴。”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的负责人说道。

  广西自治区民政厅与中国平安保险广西分公司举行了“广西福利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签订仪式,为福利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在全国,除了上海之外,广西是第二个为福利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的省份。

  180元一份,最高保额15000元

  由于老年人的生理特点,骨折、摔伤、烫伤、自伤、他伤等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为福利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正是为他们量身打造的。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是每份80元,保障的项目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意外造成的骨折及关节脱位;意外伤害住院护理津贴;意外事故120救护车费等。其中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残疾的,将得到最高15000元的赔偿金。

  平安保险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说,老年人意外伤害的界定,主要是依据医疗机构作出的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证明,如果存在有纠纷,保险公司先进行协商处理。

  2自治区财政投100万元买保险

  据介绍,2011年,自治区财政列入预算100万元,用于开展入住养老机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

  今年,全区有80多家国办福利机构成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含社会福利院(中心)、老年公寓、光荣院等。凡是办理正式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60周岁以上,不限年龄,不限性别)均列入保险范围,试点保险期间为一年。据了解,民政厅对第一批试点单位投入经费约40万元,全区有近5000名入住老人购买了这份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这份“广西福利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只能由民政厅统一为老年人购买,个人还不能自行购买。

  3有望在民办养老机构推开

  “目前正在进行试点工作,如果工作开展得好,将逐步在民办养老机构中推开。”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处负责人说。据了解,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已建成各类收养性养老服务机构1446个,拥有养老床位5。37万张,涵盖福利院、养护院、敬老院、光荣院、老年公寓等多种类型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达3。1万人。随着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逐年增多,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意外受伤事故也逐年增多,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老年人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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