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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保障低价格的意外伤害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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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0岁的李先生,是政府机关的公务员,月收入在5k左右,想购买一份价格实惠,保障全面的侧重重疾、养老和意外的保险,专家建议平安意外伤害险。

[摘要]30岁的李先生,是政府机关的公务员,月收入在5k左右,想购买一份价格实惠,保障全面的侧重重疾、养老和意外的保险,专家建议平安意外伤害险。

原创作者:福建 福州 平安人寿 李定

被保险人资料:李先生,30岁,政府机关,公务员,月均收入5000元[侧重需求:重大疾病保险 养老金 意外险]

保障方案:

投保年龄: 18-64

缴费方式: 一次性

缴费期限: 一年

产品说明:

低廉保费,高额保障。保障全面,身故给付、残疾给付及意外医疗给付。

保险利益:

一、意外身故: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伤残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及“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两项以上者,给付各该项伤残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险金;若伤残项目所属伤残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项目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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