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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费该如何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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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某是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的合同制工人,1990年1月到该公司工作,任办公室主任职务。199年10月,张某患病,经医院诊断张患有脑溢血病,须住院治疗。张某治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3907元。医疗保险费应如何负担?具体案例如下:

【摘要】张某是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的合同制工人,1990年1月到该公司工作,任办公室主任职务。199年10月,张某患病,经医院诊断张患有脑溢血病,须住院治疗。张某治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3907元。医疗保险费应如何负担?具体案例如下:

【案情】

张某是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的合同制工人,1990年1月到该公司工作,任办公室主任职务。199年10月,张某患病,经医院诊断张患有脑溢血病,须住院治疗。张某治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3907元。张某病好后要求公司为其报销医药费,并发放病假工资。但公司称由于效益不好,公司内部规定实行医疗费包干制,每月发给职工50元医疗费,看不看病都给,超过部分公司一律不管。因此张某的医药费公司不能报销,只同意按每月484元的标准发放张某病假工资。张某多次与公司协商不成,只得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对职工不加区别地实行医疗费包干制度不符合国家关于医疗保险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合理负担的原则,也不符合深圳市已经发布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因此其内部规定不能作为处理该争议的依据。仲裁委员会经调解不成,做出裁决:公司为张某报销医药费3536.92元,张某个人负担370.08元。

【问题】

医疗保险费应如何负担?

【参考结论与法理分析】

这是一起因医药费的负担问题而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决定是正确的。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意见》,规定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也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更是具体规定了用人单位和职工负担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从以上规定来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就是医疗保险费实行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合理负担原则。就本案而言,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以医疗费包干制的形式,违背三方合理负担原则,显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行为不能予以支持。

医疗保险又称为疾病保险,是劳动者在疾病、非因工致残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的作用在于当劳动者因患病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其收人受到影响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起,在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多年来,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由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占主导地位,其覆盖范围相对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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